10 年“六进宫”,南宁一位六旬老汉偷窃成瘾

南宁晚报 /ZAKER 南宁 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张菁

幸福的生活要靠自己辛勤的双手来创造,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可是南宁一位六旬老人却不明事理,竟然多次干起了盗窃勾当 。

近日,柳州籍老汉温某因盗窃罪,被江南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据了解,这已经是他第六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了。

六旬老汉偷窃成瘾十年 " 六进宫 "

今年已经 60 岁的柳州籍老汉温某,因为多次的 " 一念之差 ",10 年间把自己 6 次送进了班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1958 年生于柳州市的温某自打读完小学后,就辍学在家靠父母供养。成年后,因为一无文凭二无技术,平时也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由于好吃懒做,总想着不劳而获,所以钱是没挣多少,倒是养成了小偷小摸的恶习。

经查明,尽管温某今年已是六旬的老汉,但其却是一个不折不扣、贪性不改的惯偷,曾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抓过并被南宁多家法院判刑入狱。2008 年 6 月,他犯盗窃罪被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0 年 4 月,因犯抢劫罪被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4 年 12 月、2016 年 3 月和 2017 年 3 月,又因盗窃罪被江南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九个月和八个月。

刚刚出狱没多久重蹈复辙又被抓

更为可气的是,刚刚出狱没多久的温某贪性不改重蹈复辙,又因盗窃于去年 11 月 11 日再次被抓获,并于近日第 6 次站在被告席上出庭受审。而加上这次,已经是他第 4 次站在江南区法庭被告席上出庭受审,已经是公诉人员及法官的 " 熟客 "。

据江南区检察院指控,去年 11 月 2 日 9 时许,温某到江南区普罗旺斯卡地亚一家精修电动车店铺内,趁老板胡先生上厕所之机,将其放在桌上的一部 vivo 牌 X9s 手机盗走,并以 400 元的价钱销赃。后经鉴定,被盗的 vivo 牌 X9s 手机案发时价值 1978 元。

事隔 9 天后的 11 日 17 时许,温某又在江南区金阳沛鸿路口附近的一家包子店铺外,趁滕女士购买东西之机,将其放在婴儿推车内的一部苹果 iPhone 6 Plus 手机盗走。

当其逃至江南区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门口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依法扣押其所盗窃的手机并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的苹果 iPhone 6 Plus 手机案发时价值 1902 元。

贪性不改且累犯被依法从重处罚

庭审中,温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罪成立。

同时,温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而温某归案后能够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第一起的同种罪行,是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根据温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10 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针对此案,公诉人员及法官均表示,温某已经是六旬老汉了,本该在家安享晚年,可是为老不尊的他偷窃成瘾,竟然一条道走到黑,一而再,再而三地去作案,理应严惩。而在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员及法官,此前已经 " 五进宫 " 的温某再次表现出了悔过之心。但愿,这次他能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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