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车位变公共收费停车场 物业or业主谁说了算?

如今汽车越来越多,停车难已经成为了不少私家车主头疼的问题。新城时代大厦的一些业主向我们反映,最近物业公司突然开始对停在小区内的车辆计时收费,业主在自家楼下停车都没那么容易了。

新城时代大厦位于广宇桥南头,是一栋商住结合的高层大厦。今年年初大厦B栋正式交付,有不少业主或承租户已经进场装潢。而在6月初,大厦所属的开发商物业——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突然贴出公告:宣布一周后,小区内部地面停车位将开始收费管理。没有承租地面停车位或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按照标准计时收费。这个消息在业主中间炸开了锅。

承租户 凌萍: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你说的?)他没有说就是门口上贴了,就是楼梯口和门禁口贴了,然后我就上来,上来,有一天我就在这里来了,早上来的到晚上下午走,他叫我交13块钱,(你当时交了吗?)没交(为什么?)因为我又不知道停车要交钱,因为之前我装潢的时候开过车来,没要收钱。

凌女士表示,由于许多住户根本不知道收费的消息,一开始一些业主还曾与物业发生冲突,但最终物业坚持收费。

承租户 凌萍:那我们开培训机构,每一家基本上家里都会有车子,下雨天,都会开车来,那人家小孩不可能来了,小孩作业没写完来了有可能在上课,还没下课,那你每天都这样收人家费,一下子半个小时就收人家费,谁还愿意到你这里来学习?送来培训呢?我是这么想的,你觉得不太合理是吧?对,如果说收费也可以,你比如说人性化的收收管理费也可以。

记者也在小区看到,一块停车收费公示牌树立在小区进出口处,一位收费员在岗亭内负责收费。除了小区业主,外来车辆也可以进入。也就是说,新城时代大厦的地面停车场成为了一处公共收费停车场。胡先生是新城时代大厦B栋业委会筹备会的成员,他告诉记者,实际上,关于地面停车位的收费问题,筹备会已经多次与物业协调。

业主 胡先生:今年,(6)月初我们业主成员,也就是业委会的筹备小组有五个成员,去了物业上进一步沟通,并且明确了我们对他的收费标准的一些限度,都提出了我们的想法构思,但是他们物业讲,因为他们这个物业是隶属于杭州,当时是说再进一步汇报过以后再跟我们沟通,但是也没有跟我们沟通,他们就把这个告示贴出来了,所以就没有得到业主的配合。

业主委员会筹备会的协调并没有让物业停下收费的脚步,关于停车收费的施行,物业又有什么说法呢?

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管理人员 杨结:我们在具体收费之前,我们有贴通告,而且在业主群里面也发了通知,给了一个很充足的时间。因为停车场使用起来,只有使用了我们才能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而且我们的停车收费。并不是下物业公司腰包,我们是专门,有一个营业性收入的账号的,你这个营业性收入,必须转入对公账号里面,等你业委会本大厦的业委会成立了。而物业公司要把这个账号移交给业委会,那么这个钱收来主要是什么呢?维护我们的停车场,停车场,如果破损要维修,这个钱都要从这里出的。

杨结承认无论是业主代表还是当地政府都就这个问题与物业进行过协调,但对于物业的回应,业主并不买账。

业主 胡先生:关键问题是你物业不能肆无忌惮的无视业主的切身利益,擅自的,做出一些决定,我认为这是不妥的。

但杨结认为物业公司在收费问题上已经走完了程序。

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管理人员 杨结:市物价局明确答复了,如果说属于社会资本以及开发商自己投资兴建的,就像我们新城时代大厦前后的停车场,由物业公司自行管理,这一块,市政府有关部门他不会给你出文件的,只要把停车收费的标准要到区物价局报备,(你们这个进行报备了吗?)报备了,我们停车场有一个收费公示牌,收费公示牌上都有区物价局的签字,还有投诉电话,而且我们所有一整套的申请资料全部在区物价局报备过的。

商住小区停车位变公共收费停车场,业主多次沟通无果,物业公司振振有词,那么到底哪一方有权决定新城时代大厦的地面停车位是否收费呢?记者走访了多个部门。

为了弄清新城时代大厦地面停车位的规划,记者来到了市规划局,经过查询,发现地面停车位的区域包括在小区内部,并且根据规划,地面设置的停车位数量是15个,而不是现有的75个,也就是说,多出来的停车位都属于小区公共部位。

市房管局开发物业科科长 王炫:对商业小区来说,如果这个小区它是封闭的,面向小区的业主,作为小区的停车部位,它属于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在划设停车位的时候,要争取全体业主的同意,包括收费的一些标准。

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勇行:我认为物业服务公司这种做法是欠妥当的,或者说是违法的,因为物权法第74条规定,如果规划内的用于停放汽车车位,也就是讲属于开发商所有的,首先要满足全体业主的需要,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进行约定,如果说,是占用小区的公共道路和公共部位,用来停车的车位,那么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时候物业服务公司,他是没有权利来处分的,要经过全体业主授权才可以。

记者同时向市物价局和区物价局求证,关于新城时代大厦是否设置公共收费停车场,他们表示,物价部门没有向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出具任何许可文件,物价部门只负责明码标价和收费监督。

同时律师也建议,新城时代大厦的小区业主可以就停车收费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走法律途径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后】既然用了小区的公共部位建停车场,那么产权当然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有什么理由前期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授权的情况下,划两条线,建个道闸就堂而皇之的收费了呢?喧宾夺主,于情于理于法不合。其实现在像新城时代这样把公共区域建成公共停车场的也有不少,如何让这样的停车场既方便物业实现停车管理的功能,又不损害业主的利益?我们需要的不是在行业潜规则下操作,依法合规才是正道。

来源:黄山台民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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