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抢劫扒光女同学:14岁前我要干场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前几天,我看到了一位妈妈的求助微博,触目惊心的伤口下她配文:我未成年受伤害的女孩,妈妈拿什么来保护你呀!

而在看了事情的发展经过后,真的让我细思极恐。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会有多可怕,看看湖北孝感这位女孩的经历或许就知道了。

今年的3月30日下午五点半,女孩和往常一样放学回家。在等电梯的时候,背后突然出现了一个男生,她认识他,他曾和自己读同一个小学,叫黄正杨。

可还没等她说话,男孩就突然掏出了刀架在了女孩的脖子上,威胁她不许喊叫,强行把她从一楼楼梯间拖行到了四楼401。

401是一间没有人居住的房子,黄正杨早就踩了点,撬了门锁。

在房间里,黄正杨逼着女孩拿出身上的钱,女孩哭着说身上没带钱。于是黄正杨就用刀子刺破了女孩的脖子逼着她给钱。

此时的女孩无比的害怕,她忍着疼痛要带着黄正杨去家里拿钱,或者把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去柜子里取。

可是这都遭到了黄正杨的拒绝,他又用刀子猛刺了女孩的脖子。

随后黄正杨开始用刀威胁女孩一件件的把衣服脱掉,好让他进行搜身查看。女孩害怕的一件件脱掉了衣服,全身血流不止,蜷缩在地上。

而此时,黄正杨又把她推到了地上想对她实施强奸,女孩忍着剧痛极力的反抗,这可惹恼了黄正杨,他拿着刀子对着女孩的脖子、胸口一阵乱刺。

接着他又用刀逼着女孩站起来,他拿着刀子转到了她后面,边用刀划着女孩的脸和腿边说:“你记住,这是给你留着纪念的,我要你死后都记住我”

此时,女孩的妈妈因为女孩迟迟没回家,到处寻找她,从学校找到了老师又找到了一同回家的同学,可都说她已经回家了。她又去物业查看了监控,发现女孩确实进了楼道,但是就是这样消失了。

于是他们报了警,然后全家人和亲朋好友们都出动,整个小区的找她,在楼下呼喊着她的名字......

在401的黄正杨也听到了。于是女孩趁着黄正杨分神的时刻,突然倒下去躺着不动了。黄正杨用脚踢了她两脚后又转到别的房间查看外面的动静。

就在此时,女孩急忙起身跑到了阳台,看到了三楼平台上有一个棚子,她全身赤裸不顾一切的跳了下去,然后从棚子又跳入了三楼的平台上,找了个墙角躲了起来。

女孩躲了十几分钟后,小心翼翼的看楼下,看到了楼下有几个婆婆走过来,立刻向她们求救。

孩子妈妈也听到了求救声,家人翻过了围墙就看到女孩全身是血赤裸着躲在角落里颤抖着......

手术做了三个多小时,全身十几处刀刺伤,因脖子刀口较深导致了胸腔积血在重症监护室里呆了四天,十天不能进食进水......

而那个抢劫伤人的黄正杨也被当场抓获了,领导们向她保证,一定会全力以赴处理好这件事。

就这样,女孩在医院住了一个月。身体上的伤痕可以很快恢复,可心灵上的创伤对于这个13岁的孩子来说就是一个永远也无法擦掉的阴影。

她不敢再进自家小区,父母只好把她送去爷爷奶奶家。经常胸闷头晕,现在依然不敢和陌生人说话。经常一个人哭泣,不敢一个人独处,半夜经常惊醒,更不敢照镜子......

每一次照镜子时她看到自己的伤口都会崩溃的大哭:“我跟他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而后据记者采访中得知,男孩抢劫可能是因为想要买手机遭到了父母的拒绝,于是决定抢钱买手机......

女孩深处折磨中,无法自我开解。女孩的家人也因为女儿极其痛苦,他们只想那个伤害自己孩子的男孩能受到惩罚!

可是三个月过去了,他们得到的结果是:凶手不满14周岁,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够负刑事责任也不能立案,不能关押,法律不能制裁他。

所以,想要让男孩坐牢或者接受管制都是不可能的,你只能从民事方面主张赔偿。

而两家关于赔偿分歧很大。男方父母现今只支付了女孩两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对方也没有房子之类的固定资产,村委会最后只调解了一个很低的费用,可在女孩出院后,对方咬准了“反正我儿子没满14你们也不能怎么样”,连赔偿费用也不愿承担。

女孩的妈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行凶者,那我被伤害的未成年女儿,谁来保护?

我现在就希望这个男生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然他就会觉得‘我伤害了你也没事,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法律能够完善,让法律去保护该保护的人,而不是保护行凶者!”

说实话,看着这个案例,我真的是对现实挺失望的。

还记得去年11月,令我振奋的那场校园暴力案件处理。

北京市某职业学院,五名女学生在宿舍里无辜殴打、辱骂两名女生,扒光了她的衣服羞辱,还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

随后在11月2日,这五名未成年女学生分别被判处了11月、1年的有期徒刑。

那时所有的网友都为这个判决结果振奋:“未成年终于不再是保护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终于不再是保护行凶者了!”

可是短短半年,再次被打回了原型。

或许是因为这次的孩子,14岁都没到吧?

早前,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发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

根据法院成立8年来的数据显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5.0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占14.96%,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而我始终想不明白,对于这样可怕、已经明显有犯罪倾向的人,为什么大家还觉得他们只要家长带回教育就能教好?

拜托,能教出小小年纪就杀人、伤人、抢劫、强奸、暴力孩子的家长,一定是一个不称职的家长。

他们一定是生活在一个畸形的家庭中,要么是根本不管,要么是管教过度,要么是根本管不了。

你还把这群孩子放回去,指望这群家长有着“拨乱反正”的能力?

真的是天大的笑话好嘛!

早前我曾看过这样一个事例:

一位12岁的小姑娘骑着自行车在道路上行走,这时对面来了一个同样骑车的70多岁的老太。突然,老太太骑车跌倒在了距离小女孩2米多的地方,小女孩听到声音后停下车,看到老太躺在了地上,立即跑过去扶起了她,并且将地上散落的物品收拾起来。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大家大为惊讶,老太紧抓住小女孩,声称是小女孩将她撞到,让小女孩赔钱。

小女孩先是一愣,然后看了看周围反手就对着老太扇了一巴掌,在老太生气愣神时站起身潇洒的说了一句:“反正我未成年”

当时大家都在用这则事例嘲讽那些碰瓷的老人,可是细想下来也是可怕。

我一直都在想,14岁、18岁这个年领划分到底是如何设定的?

尤其是在这个幼儿园孩子都知道谈恋爱,小学就开始玩成人暴力游戏,初中就开始形成团伙校园暴力的孩子“早熟”的时代。网络那么发达,大家有无数个获取信息的渠道,可你却觉得他们什么都不懂。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说:

“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如果不知法,咱们可以加强法制方面的教育,可他们并不是因为不知法而去犯法。这个才是最恐惧的。

你看,这群在你心中还是个孩子,什么都还不懂的人,其实或许远比你想的要成熟要可怕的多。

开头的那位母亲前几天发了一条微博说当初自己选择曝光时,周围的亲朋好友都劝她放弃。而她却毅然决定一定要追究下去。

她在微博中写了这样一番话:

而在这条微博下的热评第一条,一位网友的经历看的让人扎心:

其实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力量真的是渺小的,想要靠着一个人去改变现实中某一个现象太难太难。

可是如果大家都因为希望渺茫就选择妥协,那社会还能进步吗?

或许这就是这位妈妈坚持的理由吧?

当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了未成年人罪犯保护法。

这么明显的一个漏洞,那群未成年的坏孩子们都懂,都可以抓住漏洞踩红线,可有些成年人却永远在一叶障目,视而不见。

未成年人保护法该保护未成年人,但是更该保护的是受害人,法律是该用来约束未成年人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不是用来作为他们踩红线后的“免死金牌”!

希望有一天,我们真的能等来改变的那一天!

希望那一天,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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