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健身卡到美容卡,从家政卡到洗车卡……如何遏制商家“跑路”乱象?

近日 , 有多名网友发帖反映 , 在家政公司来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的卡资金无法退出 , 在其 APP" 来人到家 " 上下单预约家政服务也迟迟没工作人员上门。也有该公司员工称 , 公司已经拖欠数月工资 , 有员工到公司总部讨工资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类似的场景并不鲜见 , 预付卡资金受损已成无数消费者的困扰。从健身卡到美容卡 , 从家政卡到洗车卡 , 商家 " 跑路 " 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领域。一方面 , 商家以促销为名预先收取费用 , 既减少了投入成本 , 缓解了资金压力 , 又实现消费习惯的培植和消费群体的固化 ; 另一方面 , 消费者在预付中获得较为优厚的折扣 , 用更少的支付接受更多的服务。供需双方都能取利 , 不失为双赢之举。

但是 , 缺乏第三方监督的预付行为 , 资金的安全性和服务的可靠性 , 完全建立在双方恪守合同的基础上。问题在于 , 若是商家不守信用 , 或者这种信用的基础很差 , 那么消费者的利益就很难受到保障。以样本调查为例 , 仅上海市政府总客服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显示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9 日 , 就收到预付卡消费投诉电话 10940 件 ,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增幅达 120.65%。

预付卡 " 跑路 " 状况频出 , 问题在于缺乏约束机制。针对预付卡的管理 , 目前虽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 试行 ) 》加以规制 , 但由于一方面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 法律效力和威力不够 ; 另一方面 , 对预付卡的行政干预措施还缺乏实质性规定 , 无法解决 " 无法可依 " 的基础性短板。

与此同时 , 基于 " 民事行为 " 的局限性认知 , 使得预付卡管理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有观点认为 , 经营者发放预付卡是预收取合同价款的行为 , 属于合同法等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 , 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就可以解决 , 没必要立法明确公权力的介入责任。加之消费者应不应该优先受偿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 诸多因素的叠加 , 导致预付卡立法始终停滞不前。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 , 民事关系的自我调整往往力不从心。诉讼等途径当然可以实现权利的救济 , 不过司法手段作为事后措施 , 难以避免陷入 " 无能为力 " 的境地。无论是客观性还是主观性 " 跑路 ", 一旦损害已然发生 , 亡羊补牢的效果再好都无法跟事前防范相比较。

对此 , 在预付卡的管理上 , 应当建立基于银行的第三方独立存管制度 , 由银行对卡内的资金进行管理和保障 , 同时由主管部门加强监督 , 有此立法基础和立法原则 , 预付卡管理失范的现状才能得到改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