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被执行人带17万元现金主动履行

近日,在渝水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被执行人带着17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多方查询发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仍有标的款23万余元及利息无法执行到位,于是执行员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随后,章某的出行、贷款、高消费等都受到了限制,自己成为“老赖”的信息也被当地媒体广泛发布,使之信誉受到很大影响。于是章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章某愿意一次性支付17万元了结此案。

该案也是渝水区法院开展攻坚执行难“歼灭战”执行活动,院领导带队分片挂帅、带领督导执行团队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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