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实施盗窃 民警协调家属劝其自首

嫌疑人指导事主操作微信转账偷记支付密码,之后以借用手机之名将事主8000元转入自己账户。近日,通州警方通过向家属宣传法律苦心归劝,促使嫌疑人投案自首,事主被盗钱款被成功追回。

6月26日5时40分许,通州公安分局徐辛庄派出所接事主蒋先生报警称,自己微信钱包和银行卡内的8000元钱被邻居盗刷。

据蒋先生讲,自己以前曾向邻居张某借过200元钱。6月23日晚,张某提出让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归还欠款。因自己不知道如何操作,张某便主动提出指导自己操作,后在张某的指挥下自己在微信上绑定了银行卡并设置了支付密码,随后归还了200元欠款。

第二天晚上,张某找自己借手机打电话,当时没多想便借给他使用。6月26日,当自己使用微信时无意间发现微信钱包里少了1000元,随后立即查看交易记录,发现微信钱包及银行卡里共计8000元分五次都转账给了张某。自己给张某打电话对方一直不予接听,于是报警求助。

根据蒋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在多次联系张某并到其暂住地查找但始终无果后,耐心向其家属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希望通过家属规劝张某主动投案自首。经民警耐心工作,7月2日上午,张某来到徐辛庄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盗窃蒋先生8000元的犯罪事实,并将钱款退还。

据了解,张某在帮蒋先生操作微信转账时,偷偷记下了蒋先生设置的支付密码,看着蒋先生微信钱包里的余额,贪念在心中不断滋生,最终贪念战胜了理智,以假借手机为名,通过微信转账功能将蒋先生的8000元转至自己微信账号。

现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民警提示:随着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普及,手机已逐渐成为日常消费支付的“钱包”。但如果市民没有做好密码保护,就让嫌疑人有机可乘。广大市民使用网络支付工具时务必注意保护密码,支付时应注意遮挡保护。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