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退休后的住房 军队干部退休后的住房,50年代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负责,70年代是由军队解决经费,当地革命委员会负责修建。1981年1月,国家对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建房经费和建筑材料,由国家计委专项下达,专款专用,专材专用。
计划、财政和物资部门负责安排基建计划、经费和建筑材料的调拨,建委负责组织设计和安排施工力量,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征地,民政部门参与建房选点和负责住房分配,房管部门负责房屋管理、维修和收缴房租。对回农村安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把所需建房经费和建筑材料拨给当地县(市)人民政府,由他们责成人民公社帮助军队退休干部建房或买房。
改革开放以前军队大院干部住房标准 军队宿舍的住房是相当宽绰的。将军不用说了,多半住一栋小楼,至少是两家分一个楼(主要是少将)。
大区一级机关还有大校楼一说。一般校官住的宿舍楼,都是三四居室。房间的面积、举架也今非昔比,厕所里搁进一个浴缸,只占去一角。取消军衔以后,军队的住房标准为军职五六间,师职四间,团职三间,营职两间。行话是“师的房子”、“团的房子”。
军队院里的孩子大多不会有几代同堂的体会。有时候,住房面积与生活水准的高低并不成正比。房子大,房主收入肯定不低,但居住质量则未必配套。
将军们的配车,只能将军们自己乘用,可谓是公、私分明,级别分明,在当时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规则。将军们的权力给子女没有带来什么福祉,最大的后门就是下连当兵。看子女进步的标准,一是入党,二是提干。六十年代部队大院的将军们按照等级规定配车。
最高领袖层是苏联的“吉斯”(五大书记、七位领袖),兵团级的是“吉姆”,军级的是“华沙”“胜利”“伏尔加”。从师级单位开始只有棚帆布的吉普车,苏制“嘎斯69”、“北京吉普”和缴获的美国车。后来国产车对应的是“一面红旗”“三面红旗”“五面红旗”“上海”,所谓“面”是指车两侧前轮膀上不同面红旗组成的标志装饰徽。
高级将领是一家一个小将军楼,警卫员、炊事员、保姆等是国家配给的。
而中级或再下一级别的人士,好的挤在一排排五层式的小楼里,差点的就挤在长长的筒子楼里。 军队大院干部家里的家具也是按照级别配给的,五十年代师级以上干部配沙发,六十年代配电视机,七十年代配给小卧车,九十年代就赶不上大院外的“富人”会享受了。那种特殊的等级森严的环境,等级制度的物质分配,造就了那里的人们个个施展才能追求“进步”。住好房子、吃特供是那里人们的奋斗目标。
将军抽中华、喝茅台,校级军官抽前门,喝衡水老白干。每个的节假日,部队大院都要发油盐酱醋,大米白面和肉什么的,六几年全国闹自然灾害时候也没断过,反正部队有的是农场、鱼塘、猪场什么的。就连大院的孩子们也生活得很惬意。院子很大,孩子很多,小孩子玩的设施也多,像大院外的孩子想都不敢想的足球场、篮球场、游泳馆、大礼堂在那里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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