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这两大挑战企业如何应对?

新一轮财税改革正在拉开大幕

自两会以来,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定都在加速推进,增值税简化税率档次、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已全面开始执行;涉及个税及抵扣政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也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都昭示着税改进入了新的生命周期。

但百小望认为,月前已在省级新税务部门实现统一挂牌的国地税合并政策,其意义尤为深远。这是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税务制度最重大的变革,涉及面非常广,深度远超想象,这也决定了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面临各种各样的磨合。

那在过渡期,企业应如何进行财务筹划,新政对企业的好处是什么,又会带来哪些挑战?百小望与你一起展望一下:

好处一:一键咨询、一厅通办

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不用在地税和国税两头跑,减少企业办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从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承诺清单上的办税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从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现100%的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好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好处二:统一标准、公平竞争

税务部门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国、地税两套机构和系统,相互扯皮,协调成本高,“各人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提供优惠政策,在地税的执行上有较大差异,有松有紧,甚至“恶性竞争”,从全国看并未真正做到税制统一。不同地区的企业税收成本不一样,不利于公平竞争。

总体上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合并后,所有税收业务实现“一键咨询、一厅通办”,大幅降低了企业交易性成本,从根本上解决过去纳税人“两头路”“两头查”的问题,企业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但事情从来不会如此简单。对企业而言,国地税合并事实上也增加了两项挑战。

挑战一:信息共享 数据合流

金税三期以来,税局对企业的管控能力全面提升,通过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可以掌握企业完整的经营情况,但由于历史上的国地税管理权限的分别,部分地区存在管理分散、数据不统一的情况,部分企业可能因此放松了管理上的要求,没能做到全国数据的完整统一,可见想见这在未来新的管控背景下,一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显著提升企业的涉税风险,企业必须从源头做好全国税务信息的管理,才能避免未来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

挑战二:财务成本上升、亟需智慧升级

当税务部门实现数据统一后,其监控能力显著加强,这对企业的信息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但企业数据信息的建立非一时之功,要想将各地信息统合,将合同与发票、缴税情况,特别是涉及不同税率的不同项目做好统一管理,靠传统的、粗放的管理方式,靠纯人工或Excel表格这种形式,都是无法实现的。企业迫切需要一套能够实现业财税一体化的财务管理系统,帮助企业打通三方的关联,同时做到一键统一所有税号下的发票信息、自动按税率生成报表、完成纳税申报等工作。这对企业的财务部门、IT部门甚至是运营部门都提出了挑战。

针对这两方面的挑战,发票云生态领航企业百望股份,可提供面向企业的发票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满足大型企业财税核算智能化、中小企业发票处理自动化、小微企业发票开具移动化等需求,帮助企业加强自己的财税信息管理,顺利实现升级过渡,满足国地税合并后对企业税收遵从度提升的要求,减少涉税风险。

同时,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授权的营改增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百望股份还拥有多项基于发票和税控基础设施的核心技术,能够满足未来企业升级、换代的多种需求,预留接口,平滑过渡,减少企业系统更换或调配的成本。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曾说:此次改革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一招”。在国税、地税分设情况下,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壮大财政收入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但逐渐形成地方之间为招商引资过度运用税收优惠的竞争倾向,对宏观经济和投资结构造成扭曲。因此,通过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规范税收管理裁量权,有利于维护全国统一税制的公平性,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直接干预,推动政府治理模式更好地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百望股份愿与所有企业合作伙伴一起,提升发票数字化水平,帮助企业做好自我管理,从而放心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遨游,减少、避免被税务稽查的风险。

附录

国地税合并后,这8件事这样处理

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如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即意味着税收执法主体发生改变。《公告》明确挂牌后要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新税务机构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业务如何衔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以委托代征工作为例,县国税、地税机关与代征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该协议仍处于有效期的,则该委托代征协议可以依法继续有效。

(二)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以延期缴纳税款业务为例,省国税或地税机关在挂牌前受理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挂牌后,由新的省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继续办理。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税务证件、资格、证明继续有效。

新税务机构如何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

挂牌后,原国税、地税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仍需要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相关涉税事项能够有序运转,《公告》明确,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涉税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但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对新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何理解“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等,可能出现重复报送、多头办理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公告》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税控设备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税务机关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说明的,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因此《公告》明确,由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已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来源:百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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