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费过度谎称盗刷 民警智斗“坑爹”少女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利剑,时刻准备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谎报案情不仅浪费警力资源,更是扰乱耽误了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秩序。7月9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谎报案情案件,将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人李某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4月11日,李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6年2月,其从包头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起亚狮跑越野车,交纳76000元首付款后,从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办理58800元的两年期汽车抵押贷款,由其父亲负责还车贷款,其将每期还款2450元按月存入自己工商银行账户由贷款公司进行扣款。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份,其存入银行账户的36750元钱被他人盗刷。
接到报案后,看到被害人焦急的神情,经侦大队教导员杜锐钢和中队长王永平一刻也不敢怠慢,立即到银行调取了被害人李某的银行明细。通过仔细查看明细,二位侦查员发现车贷一存入账户,立马就被人转走或通过支付宝等手段消费或转账,且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左右。按照以往侦办的盗刷案件,犯罪嫌疑人一般在将卡内钱全部盗刷后,为避免暴露就不会再进行盗刷,而该案中一旦卡内存入钱,就被犯罪嫌疑人盗刷。该嫌疑人“有如神助”,但是嫌疑人是怎么准确知道卡内存车贷款的具体时间呢?侦查员心中不免生疑,是不是李某自己将钱使用怕父母责备,谎报卡内钱财被盗刷呢?杜锐钢教导员和王永平中队长分别与李某及其父亲交谈,给他们告知了谎报案情的后果,但李某信誓旦旦称自己没有使用过卡内的钱,坚称卡内的钱是被盗刷了,本着为被害人尽快挽回损失的原则,我局于2018年4月19日将该案立为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侦办。
立案后,侦查员对李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进行了调取,还对被害人李某的微信交易记录进行了查看,发现有几笔交易与被盗刷的银行卡的交易记录相吻合,面对侦查员提出的质疑,李某称自己的微信没有绑定这张银行卡,并一口否认这些消费与自己无关。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侦查员成功从支付宝公司调取了被害人李某的支付宝账户,经与李某名下账户进行比对,发现李某被“盗刷”的银行卡内钱都是其自己消费及转账到其自己的其他银行卡内。至此,“盗刷者”终于现出原形……
原来李某在2017年年初的时候在微信群内进行赌博输了钱,李某为还赌债,又不敢和父母开口要钱,只好将其父亲给她还车贷的钱用于归还赌债及日常生活开支。李某怕父母责骂,就来公安机关演了一出银行卡被“盗刷”的戏。
民警对这名无知少女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了她谎报案情的严重后果。面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李某流下悔恨的泪水,并称自己以后要学法懂法首法,不能再干这样的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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