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家长都注重孩子的多方面发展,除了孩子的文化课以外,少不了要给孩子报个兴趣班,南京的翁女士就给自己的女儿报了一个舞蹈班。
翁女士的女儿叫鑫鑫,今年12岁。上个月,翁女士趁着放暑假给女儿报了一个拉丁舞班,不过才上课没几天,女儿就发生了意外。从舞蹈培训班提供的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当天晚上,鑫鑫在练习新动作时不小心受伤,一旁的同学将鑫鑫扶起,没过一会儿,舞蹈老师走到了鑫鑫的跟前,检查鑫鑫的受伤部位之后说是膝盖脱臼,之后便给鑫鑫的腿做了“复位”。一阵剧痛之后,老师告诉鑫鑫说,回去之后休息几天就好了。
回家之后,翁女士觉得女儿的状态不好,得知女儿在舞蹈班扭伤了腿就在微信上向授课老师进行了咨询,对方说问题不大,在家休息几天,用云南白药涂抹患处就好了。翁女士将信将疑,按照老师教的方法给女儿上了药。两天之后,翁女士并没有捡到女儿的腿有任何好转的迹象,反而是中的更厉害,不敢再耽误时间,翁女士和丈夫赶紧将女儿送到了大医院进行治疗。在医院里,医生的话让翁女士捏了一把冷汗。原来,女儿从舞蹈班回来之后,腿上的扭伤非但没有好转,之后还有所加重,这让翁女士想起来女儿口中提到的老师帮自己“复位”。
在医院里,鑫鑫被确诊为:髌骨脱离,关节积液等多处问题。病情需手术,费用在两万元左右。事情至此,翁女士对舞蹈班老师的资质产生怀疑。
目前,鑫鑫已经康复出院一周的时间了,躺在家里什么事修做不了。令翁女士比价气愤的是,从孩子发生事故到孩子手术出院,当初的拉丁舞培训班的老师及负责人,没有一人前来看望过孩子,也没有以任何形式表达要对此事负责的态度。翁女士觉得,有必要上门讨个说法。来到这家舞蹈培训学校,当事老师和机构负责人以正在上课为由拒绝和翁女士见面,随后又委托了一位工作人员出来与翁女士交涉。交涉中,这名工作人员明确表态,机构暂时无法对翁女士女儿受伤做出赔偿,如果涉及到赔偿诉求,建议翁女士走诉讼程序。
面对舞蹈学校负责人如此的态度,翁女士坚定了走法律途径维权。对此,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