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作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很多朋友都会因为各种原因面临失业
失业之后收入断档也是个问题
好在还有失业保险金的存在
最近四川省调高了失业保险金
赶快去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近日,四川省政府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1650元和1780元三个档次,并且从7月1日起执行。
同时,四川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会随之调高,从7月1日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80%执行,最高每月可领到1424元。
调整金额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四川省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对应分别为1240元、1320元和1424元三个档次。
如果有需要申领的伙伴们
快快动起来!
注意下面才是重点!
失业保险金最多可领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确定: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为3个月;
2、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3、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4、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5、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这些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什么情况下不能继续领取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填报《单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参保情况审核表》。
2、经失业人员管理科审查失业人员的档案,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审查是否曾经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
3、经审核后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失业人员到参保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
1、经审核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人员管理科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2、异地转移回泸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申报失业保险金。
恩,领到了失业保险金
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就不愁啦~~
快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消息
责编:王明
初审:刘增明
终审: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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