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长泰男子点餐顺道骗钱,他都是用这样骗的
导报讯(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 黄俊莉 )长泰男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现金换微信转账、朋友急需用钱等事由骗取小吃店、蔬菜店等店老板的钱财,短短半年的时间,其骗取人民币9600元。近日,长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犯罪批准逮捕卢某。
2017年11月18日22时许,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乔林路林某经营的猪血面线店内,以现金换微信转账为由,让林某给其现金人民币3000元。在林某将现金3000元给其后,卢某通过手机微信给林某发3元红包,趁林某还没接收红包确认就急匆匆离开。之后,林某多次向卢某催讨,卢某以各种借口推托。
一招得手的卢某就更加变本加厉了,随后的半年间,他频频以各种借口向蔬菜店、砂锅店等老板骗取钱财,店老板都信以为真,纷纷上当。
2018年2月14日17时许,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乔林路连某经营的蔬菜店内,在买菜过程中,以同样的借口,让连某通过微信扫码转帐给其人民币2000元,在连某通过微信转帐后,卢某趁连某不注意就跑离现场。
2018年3月2日19时许,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乔林路林某秀经营的一品砂锅店内,在点砂锅料过程中,以其急需要钱用叫林某秀先通过微信转帐给他1100元,等他点完餐后他再到车上一起拿现金给林某秀,林某秀就通过微信先转帐给卢某某人民币1100元,随后卢某某谎称到车上拿钱之后一走了之,林某秀通过微信给卢某发视频,卢某不但没有接,还将林某秀的微信删除。
2018年4月4日凌晨,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乔林路张某经营的蠔干粥店内,在点餐过程中,以朋友急需用钱为由,让张某先通过微信扫码转帐给其人民币1000元,在张某转账后,卢某跑离现场。
2018年4月16日晚上,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连某琴经营的益清泉休闲山庄店内,在点餐过程中,以朋友需要用钱为由,让连某琴通过微信扫码转帐给其人民币2000元,因连某琴微信转账限额,连某琴给卢某某微信转账人民币1000元,在连某琴转账后,卢某跑离现场。
2018年5月25日凌晨,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乔林路阮某经营的砂锅店内,在点餐过程中,以朋友需要用钱为由,让阮某通过微信扫码转帐给其1500元,在阮某转账后,卢某跑离现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次的卢某就没有那么幸运,阮某及时报案,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于5月25日将其抓获归案。
据查,卢某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11月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7月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抢劫罪,于2008年5月被龙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7年1月31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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