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该感到庆幸还是忧虑?

在职场生活中,我们不仅经常会遇到一些中小型企业为了减少开支而不给员工交社保。此外还有一些企业HR经常遇会到拒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面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该感到庆幸还是忧虑呢?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趋于完善,所以企业、员工积极缴纳社会保险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但是也存在一小部分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一些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来说,为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会延迟或者直接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如果员工个人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对用人单位而言又有那些风险呢?

一、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

与以往不同的是之前补缴社会保险的范围仅为养老保险,现在调整为五险均可缴纳。对用人单位而言一旦有员工提出补缴社会保险,其他员工均会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将承担一笔很大的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更不用说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二、承担未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的社会保险损失费用

(1)失业保险损失

员工有权按自己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现行失业金标准主张失业金。

(2)医疗、生育保险损失

员工有权根据规定报销生病、生育期间的医疗、生育费用。

(3)工伤保险损失

员工发生工伤涉及工伤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员工因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5年为576880元,这还不包括其他费用,如将所有费用加起来可能超过百万,这一费用不是一般的用人单位能够承受的。

(4)养老金损失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如他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5年,用人单位也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养老金的损失,该损失标准与其应依法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一致,且每年增加的养老金也一并由用人单位承担。

(5)其他社会保险损失

如员工非因工死亡,涉及的丧葬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至少在5万元以上。

三、员工有权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会保险、补偿社会保险损失的同时,还要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四、补缴社会保险基数的问题

现在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工作总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由于该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旦员工提出补缴社会保险基数,不仅涉及时间长最早可以追诉到当地实行社会保险统筹之时,补缴社会保险的费用巨大。深圳发展银行一案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实例,最终该案补缴社会保险费用至少在亿元以上,这笔费用对一般用人单位而言根本无力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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