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庄路口,小两口追着交警要微信......他俩想干啥?(内附单双号限行路段)

日前,

泉山交警大队民警在段庄路口处理一起单双号限行的违章时

被驾驶员及其妻子纠缠

索要民警的微信号

这是为什么呢?

一起来看!

7月10日下午4时20分左右,泉山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李警官在淮海西路段庄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私家车违反单双号限行的规定,从金港大酒店前的路段经过,民警告知驾驶员,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驾驶员和坐在副驾上的妻子为了避免记分,请求交警手下留情,驾驶员的妻子还拿出百元现金欲塞给交警。李警官明确告诉他们把钱收好,并告知他们交警执法全程都有录音录像作证,请他们注意个人的言行。

但是驾驶员和妻子还不死心,看民警坚决不收他们的现金,提出加民警微信好友,可以发红包感谢民警。听了小夫妻的建议后,交警哭笑不得,再没有理会他们,依照法律规定向他们开出了现场处罚单。

市区单双号限行路段

01

淮海西路

因受工程进度和天气等影响,轨道交通1号线人民广场站占用淮海西路部分道路(机动车道由双向4车道改为双向2车道)实施的交通限制延期至2018年11月30日。

淮海西路(二环西路至段庄派出所路段):每日7:00至21:00,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交通限制(双日允许号牌尾号是双号的车辆通行,禁止号牌尾号是单号的车辆通行;单日允许号牌尾号是单号的车辆通行,禁止号牌尾号是双号的车辆通行;如果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英文字母前一个数字为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02

北京路

因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南路站工程施工的需要,需分期占用解放南路、北京路、三环南路部分人行道和车行道,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2018年7月5日至2021年5月31日,对解放南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

北京路(三环南路至翟山派出所),每日7:00至21:00,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交通限制(双日允许号牌尾号是双号的车通行,禁止号牌尾号是单号的车辆通行;单日允许号牌尾号是单号的车辆通行,禁止号牌尾号是双号的车辆通行;如果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英文字母前一个数字为准),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除外。

转发周知!

来源:泉山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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