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李兴民 摄影报道)7月7日,通过借款协议方式从开发商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购买美伦花园商品住宅项目的数十名购房者们,兴高采烈地到售楼部签订合同时,突然得知开发商备案的价格最低为1.1万元,与开发商曾在签订协议时承诺的6000多元一平米房价相差十分悬殊。因双方协商不下,购房者向商报热线投诉,希望能将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重视。
购房者介绍,开发商于2016年12月在海口港海港医院东侧、福隆广场北侧开工建造“美伦花园”,因资金短缺,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出售部分房屋,2016年12月最早下定金的价位是6800元,今年3月最晚买房的是1万4千左右。为规避政府的监管,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了《借款协议》,收取了业主约30%房价的首付款,确定了房号和出售的单价,并承诺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立即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7月7日早上,大家盼望已久的房子终于可以签下合同了,不料张贴在售楼处的公告牌上写着最低价11000元,最高价16800元,导致我们要补交数十万元不等的购房款,于是我们拒绝签合同,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承诺的房价销售。”购房者王先生说。
对此,海口美伦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女士表示,根据海口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销售商品房必须实行价格备案,按照“一房一价”的标准进行销售,按照原来的价格备案,因不符合要求,三次均被政府有关部门退回。由于目前项目周边市场房价已经相比2016年有了大幅上涨,因此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时,美伦花园的房价每平方米价格最低为1.1万元,最高为1.68万元,这是政府实行价格备案的规定,并非是开发商擅自涨价。
“我们也希望能按照承诺将房子卖给购房者,但当初承诺的价格比现在政府备案的价格太低,无法达到政府部门的要求,所以没法签订购房合同。”郑女士表示,她希望在刚刚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对项目销售一段时间,如果销量低迷,作为开发商将申请促销,同时希望向政府申请将备案价降低,以便减少签订协议的购房者的负担。
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针对美伦花园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建议开发商和购房者妥善协商,可向有关部门申请降低备案价格等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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