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录取情况开始陆续公布,很多考生欢天喜地的在家等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为进入大学读书开始做准备。而温州市苍南县的饶先生的儿子今年发挥出色,
被首都某重点大学录取,可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饶先生一家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录取学校直接来电告诉他们,因为饶先生欠银行贷款不还,在去年七月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者名单,而且至今尚未执结。所以,结果是
“老赖”饶先生因欠债不还,影响到了儿子就学
,得知讯息后,饶先生马上联系了银行,表示会尽快还清贷款。
父亲欠债不还,儿子上大学都受限,父亲迅即表示还款,足见
这位饶先生是有足够还款能力的。
子女是父母的挚爱亲人,如果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损害了子女的利益,就是再蛮横的“老赖”也要有所顾虑。但是这“债务”怎么个偿还法,
难道就因为父亲欠债,儿子连上大学都得受连累吗?
这种做法似乎值得商榷。
第一,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和子女关系最为密切,利益关系也时常交叉在一起。但是作为独立的个人,双方之间在人权方面又是相互独立的,换句话说,
不能因为一方的违法行为而损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权利受损。
第二,我国法律中对这些失信者确实有限制其子女入学的规定,但是这类规定是针对他们就读的消费较高的贵族学校和私立学校。而且从本质上,
法律界定的这种限制是针对的失信者的财产权,而不是纯粹剥夺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力
。
但是本案中涉及到的饶先生儿子就读的大学是公立全日制大学,不是一般意义上高消费的贵族学校,所以说这种限制明显是值得商榷的。
第三,
考上名牌大学,是学生自己的努力,和父母的财力无关
,如果因为父母没有还银行的钱就剥夺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这明显是对他们应该享受到的合法权力的侵犯。
第四,对于这些失信者来说,给他们一些教训和相应的限制惩罚也是可采取的必要手段,毕竟隐匿财产的行为让有关部门防不胜防。对付不还钱的“流氓”采取必要的非常规手段,分分钟让他们尝到失信者的痛苦滋味。
比如限制其子女乘坐高铁一等座、飞机等较高消费的交通工具,比如限制其子女出国、旅游、去星级酒店消费等,这都是完全合理的,
不过侵犯他们的合法权力就不应该了。
综合上述观点,不管从法律还是人情的角度来说,老赖不还钱,让儿子上大学的梦想都泡汤,这种“连坐法”确实有点没道理了。
道理讲清容易,依法执行也很合理,但是对于欠债不还者来说,法律也可以保障你们的合法人权、子女受教育的权力等等。但是法律也一样要对这类人种种限制,不能让欠钱者与其家人为所欲为。
别忘了,唐山那位撞人不肯还钱的老赖被人曝光到网上后的声名狼藉,到时候你就算把钱还清了,一样也没好名声。
法律可以保护你一时权力,但没法保障你一世不受委屈
,真到了父债子偿的时候,债务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儿女负担也越来越重,这真的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最后,奉劝一句那些还在,或者正被纳入失信者名单的老赖们,苦海无涯,回头是岸,早还钱,早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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