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漫天要价,“自主定价”不是辩护理由

据报道 , 近日 , 南昌市红谷滩某楼盘向业主售卖地下车位 , 标准车位每个售价 28 万元 , 子母车位则高达 46 万元。这个价格都差不多等于购房首付。此举引发业主抗议 , 有业主在现场打出 " 反对开发商漫天要价 , 祈求政府干涉合理定价 " 等横幅。

小区地下停车位定出天价 , 有人认为 , 这属于市场自主定价 , 甚至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也表示 , 这种商品价格不在行政干预之内。但翻出相关法律条款对照一下会发现 , 小区停车位随意定价、想涨就涨 , 并非没有问题。

小区车位这个市场 , 与我们购买蔬菜水果的市场 , 并不是同一概念的 " 市场 ", 前者只存在唯一的供应商即开发商 , 而这个 " 市场 " 上的消费者即该小区业主 , 却只能同这唯一的供应商进行交易 , 而无其他选择。这种情况下 , 供应商以明显超出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销售商品 , 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对 " 市场支配地位 " 的定义是 :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在销售小区停车位的问题上 , 开发商显然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所以 , 任何拥有垄断或准垄断地位的商品和服务 , 其价格都在行政干预之列 , 小区车位同样不能例外。并且 , 小区车位带有配套设施的性质 , 如果开发商在售楼时承诺提供租赁车位 , 业主因此才在这里买房 , 而业主入住后开发商以不合理的价格销售车位 , 这就更有违约之嫌。

更关键的是 , 与小区附近的楼盘对比 , 这一价格更显得莫名其妙。据业主表示 , 周边有楼盘开盘时停车位价格为 8 万元 / 个 , 近几年涨价后也不过 13 万元 / 个左右 , 不及该小区车位定价的一半。

更蹊跷的是 , 开发商表示 , 投资建地下车位的成本原本就高 , 为了收回成本 , 卖得贵也很正常。而业主们则质疑 , 该楼盘属于政府限价房 , 房子不能随意涨价 , 开发商就打起了停车位的主意。

这是一个需要关注的新现象。开发商一边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土地、开发限价房 , 一边充分利用停车位不限价的政策大赚一笔 , 实际上是在钻政策空子 , 获取土地 " 溢价收益 "; 这既损害业主权益 , 也是在侵蚀公共利益 , 减损政策调控效应。这种问题是否普遍存在 , 需要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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