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被限制出镜 外籍雇主最终全部履行债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刘宁 记者 袁玮)“真的很感谢中国法院和法官,我们本来以为工资没法拿到手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用不熟练的中文说道。近日,虹口区法院成功执结3起涉外籍人士的案件,执行到位标的人民币11万余元,这也是虹口法院首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均为外籍人士的案件。

2014年,韩国籍女士玄某及其团队嗅到了韩式餐饮与艺人来华演艺经纪的商机,遂在上海开办了数家公司。但是自去年开始,玄某及其团队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经营每况愈下,濒临解散,面临大量的员工安置及劳动报酬发放问题。有些公司已经和劳动者协商解决,有些则通过劳动仲裁寻求救济。申请执行人朴某、尹某、郑某(均为韩国籍)是其中两家公司的员工,3人先后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请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报酬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并获得支持。然而仲裁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因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均在虹口区,3名申请执行人遂向虹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玄某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发现两家公司已不再营业,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玄某是外籍人士,执行法官无法查到其在中国和韩国的住址,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任何有效线索。于是,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到玄某一旦离境,则很难再找到其踪迹,遂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正是这一举措,使得三案的执行工作迎来了转机。近日,玄某在其中国籍朝鲜族朋友的陪同下来到虹口法院,主动要求支付钱款。原来玄某因身体原因,急需回国做手术,但是在浦东机场登机时被边检人员当场拦截,无法回国。与玄某谈话时,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玄某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人民币,至此3起案子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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