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三明“神算子”现世?“演技”简直了!

“神算子”:这位兄台,我看你印堂发黑,目光无神,唇裂舌焦,元神涣散,近日必有血光之灾。

路人甲:大仙,你可一定要救救我,拜托了!

“神算子”:听贫道一句,只要你给足费用,我定帮你破财消灾,由此宏运大发,体健神清!

听到这样的对话,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心慌慌地把钱全部给他“消灾”,还是火眼金睛揭发他是骗子?

有这样一个“神算子”,他行走江湖多年,却没算到自己有一天会落入恢恢法网。

雇请司机 前往清流

张某某(男)、朱某某(女)、黄某某(女)3人共同商议,从江西省来到福建省,以调包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并以每天200元的价格雇请刘某某充当司机,并约定,所产生的食宿费用及油钱、司机工资等由三人均摊,所盗得的财物三人均分。

刘某某给自己江西牌照的车套上福建的假车牌,便从江西省瑞金市开到清流县城区。

瞄准猎物 开始表演

到达清流县城区后,张某某在桥头下车,朱某某和黄某某分头往桥的另一端走。黄某某遇见老奶奶张某,便上前搭讪。了解到张某基本家庭情况后,黄某某向张某打听一位姓王的台湾医生,但张某并不知道这名医生。此时,一直跟在她们身后的朱某某假装路过,突然过来搭话,声称自己就曾找这位"神医"看过病,并且知道对方的住处。

被朱某某浮夸的演技弄得晕晕乎乎,张某也就稀里糊涂地跟随二人去找对方口中的"神医"。路上,朱某某还不断地向张某吹嘘"神医"不但医术非常高明,而且还是个神算子。

“神医”孙子 登台亮相

走到桥头,朱某某叫住正在桥头等待“猎物”的张某某,告诉黄某某和张某,这个就是王医生的孙子,并让张某某回去跟他爷爷说,黄某某和张某想算命。

张某某假装回去叫他爷爷。之后不久,张某某过来说,他爷爷正在家中念经,前段时间从台湾带了一个佛祖,放在前面广场,带她们去拜一拜就可以消灾解难。

到了广场上的一个亭子里,他“掐指一算”,算出张某有几个儿女,张某顿时觉得太准了!张某某又骗张某的儿子最近会有血光之灾,但是只要张某把家里的钱和古老值钱的东西拿到他爷爷那里开光,就能消灾避祸,保她儿子平安。

上演双簧 老太上当

为了打消张某的疑惑,黄某某从包里拿出一包“钱”(把卫生纸包在报纸里)递给张某某用于开光消灾。张某信以为真,立马转身回家拿钱和首饰。黄某某尾随张某,如果发现张某报警或者向其他人讲这件事,就通知大家立即撤离。

张某从家里拿来2400元现金、11枚银元、2条金项链、1副金耳环、1枚金戒指。返回广场后,黄某某告诉张某,她手上拿着一个用报纸包住的“6万元”,准备进行开光。

开光消灾 金银变石

张某某接过张某带来的现金及首饰放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里,并让黄某某和朱某某把张某脖子上的金项链也摘下来一起放进塑料袋开光。

张某某假装念经消灾,黄某某和朱某某,一个负责转移张某的注意力,一个负责把塑料袋调包。

得手后,黄某某和朱某某先行离开,张某某告诉张某开过光的东西,要回家才能打开。

张某回到家,发现袋子里现金和金银首饰不见了,只有一些报纸包住的小石块,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张某某、朱某某、黄某某回到刘某某车上,便进行分赃。张某某、朱某某、黄某某每人分得670元,刘某某分得300元。

三天后,清流县公安局民警在南平市延平区抓获被告人张某某、朱某某、黄某某、刘某某。到案后,四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案件审理

清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朱某某、黄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7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某、朱某某、黄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多次盗窃,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朱某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清流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清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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