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能源领域某自媒体平台推送《突发,挂靠摩企违法,工信部正式宣布...》一文,引发行业经销商、企业大面积恐慌。聚焦车界经过多方核实确定:此消息为假新闻,纯属谣言,请经销商、企业放心干!
谣言可怕,请理性辨别
1. 该自媒体文中提到“7月12日,工信部正式宣布,挂靠摩企违法”字眼。经多方核实,最终确认:昨日,工信部并未正式官方公布挂靠摩企违法,而是挂靠企业异地生产违法,但这并不是新闻了,早就有文件规定,各企业都积极遵守。请问为何总拿工信部编造假新闻?此为捏造事实,谣言一。
2. 其文中发布照片并非工信部召开“关于电摩企业准入相关情况及政策的会议”照片,而是“工信部2017年去产能进入攻坚期 严抓"僵尸企业”会议照片。此为照片偷梁换柱,谣言二。
偷梁换柱的照片
此照片为昨日疯传新闻的照片
真正来源于:工信部2017年去产能进入攻坚期,严查僵尸企业的会议照片
3. 其文中正文部分阐述:“目前很多电动车厂家挂靠摩托车厂家进行制造和生产,此次会议明确表明此现象为违法现象”,请问究竟什么现象是违法行为?是挂靠还是异地生产?此为无中生有,谣言三。
4. 关于挂靠。国家并没有哪条法律与条例明确规定电摩挂靠为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仅在建筑行业曾做过相应规范,并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但其文件内容中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发布假新闻的自媒体,在文中说电摩挂靠属于违法行为,并无真实依据来源,此为谣言四。
谣言违法,请且行且珍惜
1. 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请且行且珍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另外,若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据了解,该媒体唯恐天下不乱,屡次突破媒体底线。呼吁该媒体及时删除假新闻谣言,不要为了阅读量而肆意妄为,引发行业恐慌。行业没了,媒体又拿何生存?
4. 关于电摩挂靠企业不允许异地生产问题,确实有相关文件内容来源,请电动车企业引起重视。新国标正式公告后,各路新闻层出不穷,其中有真有假。在此,请电动车经销商、企业对一定要加以辨别,理性对待,不要引发恐慌。请经销商保持清醒,大胆放心卖车,大胆放心干!
5. 呼吁电动车行业协会加强对假新闻的监管,并官方通告谣言制造者,及时辟谣,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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