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死者有地,生者无田”的情况依旧常见,两种方法可破此局!

钟情三农觉得,按照道理来说,死亡人口土地确实应该被收回,新增人口也的确应当尽早分得土地。但是由于我国实施的土地承包期常年保持不变的土地政策,所以,“死者有地可种,生者无田可耕”在我国很多地区都比较普遍。

比方说,有些人赶在土地承包权重新划分不久便去世,他的土地可以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被家人耕种。

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没有赶上土地承包权划分的年轻人或者嫁入本村的新增人口将会不度过几十年没有地可种的时光。

这对于很多以土地为生的农村人来说是非常难以理解和接受的。要想化解这个难题,笔者觉得改变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法规是不现实的,不过各地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调整,这样的话,一些新增人口便可以尽快的成为有地的人,具体办法如下。首先,充分利用机动用地或者预留地。

众所周知,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在上一次土地承包权重新划分的时候,依照相关规定,按照村集体人口总量,预留一部分耕地来作为机动用地,以便在长达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间,为那些遗憾错过,但是有资格获得土地承包的本村居民有地可种。

至于说具体的操作步骤,一般来说,符合要求的村民首先向村集体申请,得到允许后,即可由乡镇部门报备批准,获得批准后,没有地的农村新增人口就会按照比例获得一定量的耕地。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村集体的预留地和机动地往往很难真正的被新增人口所使用,很多时候成为了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其实,农村自由调整耕地可破此局。

为了破除死者有地可种,生者无田可耕这个迷局,有些地区已经做出了一定探索,并且取得一定成效,那就是每五年或者每十年调整一下耕地。

届时,期间内去世的人口耕地被收回,而期间内新增人口被分得土地。

这样,可以保证农村的土地最大限度的被农村劳动力所耕种,可以保证每一片土地都能被真正的劳动者所利用。

但是这样的频繁动地,分地也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费时费力,一块地还没种几年就要被重新收回,被重新划分,也不利于农民的用心耕种,让一些农民产生负面情绪,不愿意在土地上倾注太多的心血,不注意土地的持久性利用。

所以,即便是自主分地,笔者也觉得不能太频繁,十年一分地或者十五年一分地,整体来说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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