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的百万遗产,拒不赡养老人,网友:你是人渣

女子分的百万遗产,拒不赡养老人,网友:你是人渣

李阿姨今年快80多了,她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老伴儿在20年前就去世了,在临去世之前李阿姨的老伴儿留下遗嘱,将李阿姨老伴儿名下的房屋份额赠与自己的小女儿,作为小女儿赡养李阿姨的条件。当时李阿姨包括她的3个女儿也都同意了这个方案。之后的很多年李阿姨也就一直随着自己的小女儿生活。可就在上个月还是因为遗产的事情,李阿姨跟小女儿大吵了一家,李阿姨更是被小女儿赶出了家门。

根据李阿姨描述,自己的老房子是自己跟老伴儿两个人的。当时拆迁政府给分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被李阿姨以50万的价格给卖掉了。然后3个闺女一人分10万块钱,李阿姨独的20万。这20万也将作为老人的赡养费和营养费,由老人自己独立支配。另外一套房子根据当初李阿姨老伴儿立下的遗嘱就给了小女儿。继续由小女儿履行赡养李阿姨的义务。这个说法很合理,两套房子一半给了小女儿也没有什么问题。可问题偏偏就出在了李阿姨的那20万赡养费上了,就因为这件事情李阿姨才被她的小女儿给赶出了家门。

针对李阿姨的说法,李阿姨的小女儿也有自己的想法,她的小女儿说我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她的那20万也应该是我的,但是李阿姨却想将那20万给3个女儿平分了。李阿姨的小女儿觉得老人怎么做不公平,觉得很气愤才将老人赶出去的。

其实根据他们双方的说法我更赞成的还是李阿姨的说法,因为当初的房子是归李阿姨还有李阿姨的老伴儿共同所有,李阿姨自己本人拥有房子百分之50的产权。等到老屋拆迁分得两套房子以后一套自己留着一套给了小女儿也是合情合理的,小女儿得到的那一套房子是李阿姨老伴儿的那一部分份额。而李阿姨又将卖房子的钱分开了3个女儿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这是李阿姨的个人财产3个女儿都有权利继承,李阿姨有权利分配自己的财产。所以李阿姨提出的将来等自己去世以后把自己的20万再分给3个女儿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小女儿已经得到了李阿姨老伴儿遗嘱中的份额,所以李阿姨的小女儿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最后经过调解,李阿姨以后归三个女儿轮流照顾。这是这件事情里面大家更在乎的是金钱,却忘记了父母是怎么把我们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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