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上午,新浪微博里有一条消息,有些刺眼。
7日,在河南平顶山的一个儿童乐园里,曹女士5岁的儿子正在玩耍。
可是,小家伙没有走台阶,而是沿着滑梯逆行,结果被一个7岁左右的男孩迎面踢了下去。
小家伙没有防备,直接被踹到了地上。
他叔叔说,别人的胳膊都是两段,可是,小家伙摔下去之后,胳膊变成了三截。
曹女士吓坏了,赶紧冲上去,检查孩子的伤情。
就在这个时候,肇事男孩的妈妈,悄悄地把孩子从滑梯上抱下来,趁乱,溜之大吉。
曹女士的儿子,被送到医院后,检查结果是左肱骨完全骨折,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讲真,儿童乐园里的推推搡搡,可能每天都在上演,差别只是,有没有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这一次,曹女士的儿子有责任,因为他在逆行,儿童乐园也可能有责任,没有做好防护,家长更有监护不利之责。
不是,肇事男孩自己的问题。
可是,肇事男孩的妈妈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承担责任,减轻伤害,而是,溜之大吉。
这恐怕就是更大的错误了。
这样的行为,姑且不论会给曹女士和她的儿子造成怎样的伤害,就单论肇事儿童自身,也绝非好事。
这个肇事男孩,他会怎么看待今天的错误?无所谓或是恐惧不已,这些都不如让他勇敢地面对,适当地承担,来得更好。
2
今年5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9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8.5%的受访者反对家长说“他还是个孩子”。
他还是个孩子,犯了错,就都不是错,
不让孩子承担错误成本,是中国式育儿的通病。
厦门的张先生,将宝马车停在小区,一个小男孩拿着木棍在车上一通“指点”,宝马车周身伤痕不算,还被划上了一个大大的“M”。
事后,虽然在监控中看到了这个孩子的大致模样,可惜,这个错误的坑,终究无人来认,无人来填。
既然没抓到,那就不是孩子的错,于己无关,高高挂起。
如果,被抓到了,又当如何呢?
作家李月亮讲过一件事:今年二月,一个熊孩子对着电梯按键撒尿,导致电梯线路短路,电梯门打不开,按键灯乱闪,电梯灯也灭了。
熊孩子被救后,不承认自己做的坏事。
家长竟然全力袒护,“他尿不到那么高!电梯质量不好!”
……
不为错误买单的每一件事,都是父母为子女挖下的坑。
心理学认为,六岁以后,孩子对世界就有了独特的认知,他们会按照自己的思考来判断对错,而不是简单的“听话”。
十二岁以前是人生历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它是青春期和成年期奠定基础的阶段。
成年期的行为依赖于在生活中所获得的经验。
一个不曾为错误买单的孩子,就不会意识到,那是错。
ta会沿着自己以为“正确”的路,不断向前探索。
结果,只能是滚雪球,当错误足够大,必须要孩子承担的时候,ta才能明白错误到底意味着什么。
而这时,再去买单,可能就要付出我们承担不起的代价了。
3
当年,高喊着“我爸是李刚”的李启铭,近日刑满出狱了。
2010年,李启铭开着一辆黑色轿车,冲撞了两名在校女学生,造成一死一伤的结果。
警察准备带李启铭会警察局接受调查的时候,李启铭大声的呵斥民警并质问道“你们敢抓我?知不知道我爸是谁?我爸是李刚!”
因为,我爸是李刚,就有人为李启铭的错误买单,错就都不是错。
可是,当一个人把天捅个窟窿,就算是神仙老爸也是消费不起啊。
最终,李刚下马,李启铭入狱六年。
近日,记者再次采访了刑满释放的李启铭,他说,自己就两个字“后悔”。
当初,若是李刚肯让儿子为小错买单,那么,也许,他就不会铸成后面的大错了。
多少家长,和李刚一样,都想,我先护下孩子,再慢慢教。
可是,不承担错误成本,你就是教不会熊孩子。
去年3月,沈阳铁西区不到24小时,发生了8起火灾,16岁的嫌疑人姜某对此供认不讳,放火原因是,“他说我早晚得进监狱,我就进给他看”。
没能用恰当的方式,让孩子明白什么错,他就是什么都敢做。
钱文忠说:我们在不断地让步,为自己找理由,为孩子们开脱。
不让孩子承担错误,就是给孩子挖的坑,这个坑越挖越大,越挖越深,最后,只能是孩子用自己的人生去填。
就怕那个时候,父母已经将熊孩子养成了危险品,无力回天。
4
舐犊之心,谁都有。
爱孩子的父母,天下比比皆是,懂得爱孩子的父母,却并不多见。
睿智的父母都懂得,让孩子学会承担,以便拥有更多。
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儿子的初中毕业典礼上说:
在未来岁月中,
我希望你不时遭遇不公待遇,
唯有如此你才能懂得公正的价值。
我希望你遭受背叛,
唯有如此你才能领悟忠诚的重要。
我希望你时常感到孤独,
唯有如此你才不会将良朋挚友视为理所当然。
约翰·罗伯茨对于儿子,其实是一种更深的爱,希望通过承担他可以承受的困难,懂得公正、忠诚、朋友的珍贵,从而获得克服更大的坎坷,收获更多的幸福的能力。
相比之下,那些,不让孩子为错误买单的父母,所给孩子的爱,是那般浅薄,却带着深刻的危险。
爱孩子,就要让孩子懂得规则不可触碰,尊重规则,就是保护自己。
爱孩子,就要让孩子承担错误成本,有所敬畏,明是非,知礼义。
为人父母这条路,不容易走,且行且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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