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伯仍好色,公然伸狼爪摸4女,“法不责老”应该摒弃吗?

83岁的被告傅成健

马来西亚一位八旬“色老伯”一年多内涉及在公共场所及巴士上非礼4女郎,摸胸摸腿摸湿处,被控4项非礼罪!

83岁的傅成健被控4项动粗意图非礼罪。他是在前年8月14日中午12时半首次犯案,对一名华裔女郎动粗,还摸对方的胸部。

隔年3月13日早上9时左右,被告在搭乘巴士时,对一马来西亚女郎动粗,摸对方右胸。

时隔半年,去年7月18日下午1时许,被告又犯事,用手抓一女郎的湿处。

最后一项控状指被告在两个月后的12月14日傍晚6时19分,在乘巴士时,疑对一华族女郎起色心,将手放在对方的右大腿上后,再移动到女郎的左大腿上。

一旦罪成,被告每项罪状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兼施。

案件今早(2018年7月18日)开庭审理,被告被押送至心理卫生学院,案延至8月1日宣告。

被告今早在一名中年亲友的陪同下来到法庭,他的代表律师和控方进入内堂商谈,被告则在庭外通过玻璃窗往里面看。

据观察,被告带着一副厚重的老花眼镜,看起来老态龙钟,步履蹒跚,还需男亲友在一旁搀扶着。

从这一事件看出,色狼老了,但色心还在。都半只脚迈进棺材里了,还为老不尊,是该罚啊!

有网友表示,“已经80多岁了,犯罪事实可信度不高,就算犯了点小错误,也不该坐牢吧,毕竟年纪那么大了。”当然还有另一种反对声说,“法不责众、法不责少、法不责老的观念,应摈弃,不然要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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