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恨不得马上走,只要有人和我交接工作就行!但...你在税局备案的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了吗?隔三差五的还会收到税局的“温馨提示”吗?
财务负责人未变更,对离职会计的3大影响
影响1:原公司被税局“拉黑”,离职会计也要遭殃
陈某3年前在一家非常小的公司以兼职会计的身份去做会计,公司只有几个人,不太正规,在职期间没有履行入职、辞职手续。陈某会计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就换了其他公司,但在最近,陈某被税务部门告知,3年前的那家公司已被税务部门非正常户注销了,而他本人也被列入了黑名单。陈某听说要先把公司恢复登记,再正常注销就可以了,可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早已经找不到了,这让陈某非常焦急。
影响2:金三系统对你进行“监控”,再就业就难了
陈某于2015年11月将自己会计证借与泸州市江阳区的一家公司注册使用。在金三系统上线需要实名采集时,他本人从未在此公司上班,就未到税局采集过。现金三系统直接把他认定为财务负责人,因公司存在未申报问题,金三系统将他直接监控。导致他在其他公司任职办理业务时,直接无法办理!
影响3:新公司信用评级可为“D”
郑女士之前为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郑女士辞职(个人原因)到了乙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乙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税务人员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原因为郑女士之前工作的甲企业因长期不申报转为非正常户,并且郑女士辞职时并未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导致郑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于是郑女士联系甲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但是甲企业早已不知踪影。
变更财务负责人,这事可大可小。现在税局流行黑名单制度,万一这公司要是出了啥违法的事,搞不好作为财务负责人,就会跟着进黑名单。
这一进黑名单,以后还哪个企业敢请你啊?你想想啊,企业请会计,肯定都不想请个被税局盯着的会计吧?结果这一但进了黑名单,那以后对个人来说,饭碗不说砸了,肯定也得成个破碗了。那有没有什么解决措施呢?找原公司老板?老板不配合怎么办?
离职会计如何处理与应对?
情形1:原老板积极配合
如果原公司老板积极配合,向税局提供相应资料。那你就偷着乐吧!这老板你曾经没跟错!只要找到合适的“背锅侠”--新财务,直接和他去税局交接变更就行了!
情形2:原老板态度消极,不愿配合
但众智君倒想说,你都已经从公司离职了。几个老板又愿意主动配合,这事可怎么办?说到这个问题,首先就要说说法律的规定了。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可以看到,企业不办变更财务负责人,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对不对?那么我们作为会计,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知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啊!
退一万步说,就算税局不管,但将来万一企业出问题,而和你实际没关系的情况下,税局要是把你列入黑名单,那你完全可以起诉税局,一是要求税局恢复你名誉,二是要求税局履行职责,三是要求严惩渎职。
这么一整,谁还敢把你列入黑名单呢?
当然,这里的关键,还是得证明,你确确实实把自己离职的事告诉税务局了。那么怎么证明呢?写个书面报告,把手机的录音录相功能打开,交到税局,剩下,就没你啥事了。
情形3:原公司不在,老板都找不到了
建议你直接去税局:
1.向原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明;
2.经核实,在你离职后,该公司未用该身份信息办理税务事宜的,可以手动解除监控。
当然,有人嫌麻烦,怕得罪人,总想着啥都不干,那以后真要出事了,被放进黑名单里,把饭碗砸了,也只能是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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