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规:大型小区须预留幼儿园用地 专家市民纷纷点赞

离家门口不远就能接送孩子上学和回家,是所有家长的愿望。为了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江门市拟定了《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涵盖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和竣工验收、移交接收及使用等工作内容。其中,针对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和标准方面就规定,每4500人或以上人口区域内,应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超过1.35万人的住宅小区应分设2所以上的幼儿园,未按标准配建幼儿园的,将不能通过审查。对此,家长们纷纷表示支持。

市民关小姐说:“我觉得很好啊,因为现在幼儿园比较少,而且幼儿园每个小朋友都要去的,如果是公办就更好了,因为毕竟现在私立的幼儿园收费都比较贵。”

市民陈小姐说:“现在好一点的幼儿园都要预留学位,如果小区配套就更好了,那就不用去那么远了,也不需要对比幼儿园,自己家楼下就有了。”

有专家表示,这份《征求意见稿》对于江门的学前教育来说,有很大促进作用。因为以往在我市的小区、社区规划中,都没有硬性规定要求预留教育用地,所以目前很多小区建成入住之后,居民无法解决孩子入园难、入园远问题。而这份征求意见稿,刚好解决了该问题。

江门职院副教授宋旭民说:“小区能否办成幼儿园更深层次的是价钱问题。一方面配套设施的费用,算进楼价里面去,会导致楼价上升;另一方面,这些幼儿园可能很多都是民办的,属于盈利性的,这就成为市民另一个负担,这就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配套设施,增设公办学前教育机构。”

另外,有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可考虑首先将一部分小区的幼儿园,转变为公办的幼儿园,让公办幼儿园数量能够逐年上升,真正做到普惠老百姓。

市人大代表骆昌云说:“对于民办幼儿园,需要教育部门加强管理、督导,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定期的督导检查。包括收费、服务、设施设备还有教育的效果,都需要加强管理。家长不要过分迷信辖区内所谓的顶尖幼儿园,因为只要大多数普通幼儿园师资等各方面配套上去了,差距肯定是不大的。”

据悉,《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市民有任何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在8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江门市教育局,通讯地址为“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三路20号”,联系电话为“3503929”。其中,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市民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上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江门台记者黄嘉颖 编辑丁田发)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