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事故致两人死亡,肇事司机被刑拘,交警调查发现还有内幕

通常我们在行车过程中会尽量避开大货车,大货车在道路上行驶非常危险,一旦发生事故非死即残。所以国家对大货车的监管也非常严格。今年年初,在浙江桐庐发生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320国道驾驶不慎,与对向车道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人死亡。肇事司机黄某被刑事拘留,交警在调查中发现还有内幕。

肇事司机黄某是运输车队负责人陈某的手下,警方追溯发现陈某的车队存在“以挂代管、只挂不管”的乱象。为此陈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

陈某是安徽人,来杭州打拼已经数个年头了,初中文化的他也算小有成就,成了一个运输车队的负责人。但作为车队负责人,他却对手下的货车司机放任,甚至组织手下驾驶员违法驾驶,逃避监管,给道路安全带来了非常大的隐患。

今年1月4日,黄某驾驶重型半挂车在320国道桐庐县城南街道路段,操作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另外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桐庐交警对现场勘查、车辆鉴定以及查看监控等调查工作,认定肇事司机黄某全责。

交警在取证过程中发现,黄某曾用对讲机跟他人通话,并将保险杠上的号牌翻起。为何要用对讲机,为何号牌可以翻动?交警调查发现,陈某安排“探路车”在前方探路,指示黄某使用翻拍器干扰躲避电子监控的违法行为。而背后都由陈某统一管理,确定行驶路线,指定探路人员,制作翻牌器。警方认定陈某未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导致这起交通事故的根源之一。

3月13日,陈某被依法审查起诉。5月17日,桐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认罪。7月19日,陈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二年九个月,罚款1000元。法院表示,陈某作为运输车队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被最终刑事责任,在浙江属首例,对惩戒运输负责人不作为将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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