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上23时02分许,交警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孔令厂带领协警朱永权等人 在中原路西三环交叉口,开展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整治。
一辆车号为豫PB0H11的白色越野车车由东向西向驶来,车上开着远光,民警孔令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出示证件,此时,坐在车内副驾驶的侯某情绪激动,对民警进行谩骂和侮辱,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对于他的行为,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取证并报110 通知辖区派出所前来处理。最终,侯某因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候某被建设路分局三官庙治安中队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违规使用前照灯和后射灯,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自己看清了,但对直接照射的其他驾驶员会瞬间致盲,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法的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会对驾驶员进行了 100 元罚款并记 1 分,同时告诉驾驶员回去以后,自行拆除加装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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