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凌晨01时许,潍莱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一辆牌照为鲁B0J29Y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企图快速通过收费站但被执勤民警拦下,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出示证件时,民警闻到车内散发出的酒气,疑似酒后驾车,随即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为43毫克,本次驾驶行为属于酒后驾驶。
据驾驶员陶某交代自己驾车从青岛到平度朋友家里聚会,晚上就喝了两瓶啤酒。但是当夜需要赶回青岛,刻意选择在凌晨出行,觉得这个点不会有交警查车了,于是就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曾想刚到就被查下。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陶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面临罚款1000元,且驾驶证将被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马啸)
编辑: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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