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前夫家锅里下毒 造成 2 人中毒被判刑 7 年

桐梓县妇女梁某,因不满同住的前夫家人催讨借款等,便在前夫家的饭锅里下毒,造成两人不同程度中毒,所幸被及时发现。7 月 23 日,记者从当地检察机关获悉,梁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梁某是桐梓县人,因长期与前夫何某一家不和,加上自己感情出轨,于 2017 年 9 月与何某离婚。不过,由于孩子的因素,她离婚后,仍与何某一家吃住在一起。

当年 11 月中旬,前夫的父亲何某某,向梁某催讨之前的借款 2 万元。双方发生争吵后,她砸坏了何某某的电视机,之后有在电话中与前夫何某争吵。

当晚,梁某做好了一桌饭菜后,想起之前与前夫一家不快,遂将以前买的剧毒农药 " 克百威 ",倒入电饭锅里米饭内。之后,她将农药在饭里搅拌后,分别给前公公、前婆婆各盛了一碗,自己则出门。

梁某出门后,去了情人家中,并把投毒一事告诉了情人。得知情况,情人立即劝她赶紧回何家阻止或者施救,但梁某拒绝。

后经查明,当晚,梁某的前夫何某、前公公何某某,因为赌气没有吃饭。而前婆婆陈某吃饭后,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11 月 17 日上午,何某在加热后,食用了被投毒的剩饭,毒性发作后昏厥、呕吐,随后被与母亲一并送往医院抢救。所幸,两人都保住了性命。

7 月 23 日,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称,经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梁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通过在饭菜中投放剧毒药品,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未遂,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从轻处罚和坦白情节,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 7 年,并判令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和其它损失。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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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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