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市民做饭引燃煤气罐 空气中还弥漫着煤气味

23日上午8时许,南郑公安汉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煤气罐自燃了,请求帮助。

民警闻警即动,一边联系消防大队,一边驱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周围弥漫着浓浓的煤气味,有明火不断地从煤气罐阀门喷出,且房屋内堆砌有大量易燃物品,情况十分危急,如果不及时处置,很可能引起火灾甚至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警立刻配合消防大队官兵展开了行动,一方面立刻疏散群众,确保警戒到位,另一方面则通过高压水枪掩护,将煤气罐转移至院子空地处,及时将火扑灭,确保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调查了解,本次火灾事故是因群众做饭时操作失误,不小心将厨房煤气罐点燃导致。民警借此机会向周围群众宣讲了夏季防火、防盗、防汛等常识,并细心提醒道: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明火,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如果遇到困难,一定要及时拨打110 向警方求助。华商记者周金柱 通讯员 王俪洁 刘丹宁 作者:周金柱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