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李超铭)“6年前我和弟弟合伙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作为投资,现在弟弟突然断了供。”近日,市民黄先生反映了他的苦恼。
据黄先生介绍,6年前,因为兄弟俩手中都有闲钱,于是决定合伙买套商品房,等房屋增值后再卖出。黄先生表示,在一起交了6年的房贷后,弟弟突然不想再还款了。“当时是以我的名义向银行贷了款,还款时间是10年。如今6年过去了,这套房的市场价已经明显高于买房时的价格。弟弟说把一半的产权卖给我,但我现在又拿不出这么多钱。”黄先生表示,弟弟突然“断供”让他很被动:“每个月还贷款的压力非常大。”
随后,根据黄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尝试联系了他的弟弟,不过对方在得知记者是咨询此事后,立即挂断了电话。
对此,浔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合资”购买的房屋属于所有投资人的共有财产,从双方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律师建议他们不要急于进行产权转移。律师称,在产权转移前,双方应该进行充分协商,如果二人对房价有分歧,可以邀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这套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从法律角度出发,合伙买房的其中一人决定出卖自己的那部分房产时,其他合伙人具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黄先生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律师还告诉记者,合伙投资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投资方式,可以用一些合法手段规避纠纷。“比如可签订协议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收益分配、中途撤资等细节问题都进行明确规定,必要时还可以去公证部门协议公证。”律师说道。
[责任编辑: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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