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吕某现在很后悔。几天前,他因为抢走他人手机,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案件发生于7月14日晚上9时许,20余岁的杨某在广安城区某公园散步,一边走一边拿着手机发短信。突然,一名男子从背后伸出手将杨某拿在手上的一款oppo手机抢走,并朝思源大道邮政银行方向逃窜,当杨某追至邮政银行处,将该男子跟丢。事后,杨某立即报警,经警方摸排调查,于次日锁定犯罪嫌疑人吕某,并将其传至警局问话。
据悉,吕某今年24岁,对当晚抢走杨某手机一事供认不讳。据吕某交代 ,半个月前,自己只身来到广安找工作,但工作一直没找到,而身上的钱很快就花费殆尽了,每天吃一两桶方便面,最后两天甚至已经没钱吃饭,睡公园。事发当晚,当看见玩手机的杨某,于是产生了抢一个手机去换钱的想法。但最后手机还未来得及变卖便被警方抓获,吕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请求警方宽容处理。
目前,吕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丨广安新闻网
编辑丨徐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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