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深夜酒后持刀捅人,竟然只因对方拿了几瓶酒?

近日,金城江区新建路某KTV路口发生打架,一名男子被几名未成年在校生殴打,并且被持刀捅伤。这到底结了什么“深仇大恨”要这样下狠手 ? 我们一起来看看事发经过吧。

案情回顾

魏某(17岁)是河池市某职业学校的在校生,2017年12月5日0时许,魏某、俞某、王某等人在金城江区某KTV二楼大厅喝酒,而廖某与朋友吕某也在旁边一桌喝酒,之后廖某到魏某等人的桌上蹭酒,并且拿了几听啤酒到自己桌与吕某喝,这一行为引起了魏某等几人的不满。

之后魏某在廖某离开KTV时,先行将电车开到KTV门口等待,并且从电动车内拿出一把水果刀,而俞某、王某则尾随在廖某、吕某身后。

当廖某与吕某走到KTV大门外的路口附近时,魏某、俞某、王某同时上去对廖某拳打脚踢,期间魏某用水果刀将廖某的右腿部捅伤,然后便离开现场。

经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鉴定,廖某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2018年6月8日11时许,河池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民警在广西河池市某职业学校将犯罪嫌疑人魏某抓获。经讯问,魏某对伙同俞某、王某将廖某打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俞某、王某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情进展

犯罪嫌疑人魏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