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将于2018年7月27日宣告申诉人汤继海等10人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再审审查一案的审查结论。
案件回顾
2008年10月27日,时年14岁的汤某某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
2008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对汤某某案立案。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该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某某案,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2018年1月31日,有媒体刊发报道列举多处当年案件证据中的可疑之处,并将汤某某现在的户籍信息部分处理后公开,该案件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8年1月31日,五大连池市发布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关于汤某某案情的回应:
2018年2月7日,黑龙江高院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该院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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