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东海县一男子一年多三次酒驾被查处

俗话说事不过三,然而连云港东海的董某在一年多点时间内,接连三次酒驾被查。近日,在第三次酒驾被查时,董某因驾照被吊销,涉嫌无证驾驶以及再次酒驾,被依法拘留和罚款。

7月17日晚23时许,东海县交警大队牛山中队在县城玉带河路执勤时,副中队长史俊飞发现一辆尾号为375的小型轿车突然在不远处停了下来,便呼叫后方队员上前查看。在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室男子支吾称自己的证件没有带在身边,民警随即闻到了浓浓的酒味,于是依法扣留车辆,并将驾驶员董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董某体内酒精含量达4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进一步盘查询问及网上比对,民警惊讶地发现驾驶员董某竟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8年2月8日两次因酒驾被查,如今,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内,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了。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今,董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第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东海交警依法以无证驾驶和再次酒驾合并对其处以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董某第三次酒驾被抓)

董某因二次酒驾被罚款、拘留、吊销了驾驶证后,仍不思悔改,竟心存侥幸地第三次酒驾上路了,其法律意识淡薄实在令人堪忧。如今,第三次被抓的董某在拘留所里才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via: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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