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9日晚,林某驾驶面包车行至泉水一小区时将行人赵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构成伤残的赵某在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2万余元。林某仅垫付医疗费2.2万元。因无力承担高额治疗费用,赵某未待治疗终结即委托律师将林某告上了审判法庭。12月13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承诺2018年1月13日前赔偿赵鹏医疗费等共计10.8万元。事后林某自此杳无踪影。今年1月此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网络图
承办此案的执行局任法官打电话给林某,林某总是言称在外地,没时间回大连。法官经查询没有发现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赵某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林某名下原有一套房产,在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数日内被转让。任法官立即至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林某出售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并于次日将房屋过户至案外人王某某名下,这起交易并没有办理资金监管,相关文件中注明:双方当事人为亲属关系,出于信任,商定不进行购房资金监管。该房屋买卖手续均为林某母亲代为办理,所有款项亦打入林某母亲个人账户。任法官经过走访调查获悉,林某房屋虽已转让一家人却仍居住于此,此事大有猫腻。
任法官取得被执行人林某及其亲人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确凿证据。赵某对被执行人林某的行为极为气愤,又向法院立案部门递交了追讨后续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的起诉状,此案由民事五庭王庭长审理。
林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罪,王庭长7月20日将林某堵在家中。王庭长对林某及其亲属宣讲,你方在调解书生效后转移不动产涉嫌拒执罪,法律后果是刑事判决。一番释法与宣讲打消了林某继续赖款的幻想,他当即电话向赵某表达了歉意,愿意同赵某就后续治疗的赔偿费用达成和解,得到了赵某的谅解。
当日,林阳及亲属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案件赔偿款及利息等共计11.2万余元。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