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现场。
深圳新闻网7月26日讯(记者吴炳然通讯员胡泽瑜温小龙)烟头乱扔,易引发火灾。但很多人依旧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是在森林或者草丛乱扔烟头就不会引发火灾。然而,家住玉塘辖区的江先生,就是由于一个随意丢弃烟头的行为,换来了15日的行政拘留。
7月12日下午15时许,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公明田寮村的一仓库着火。接报后,玉塘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组织疏散员工,封锁现场,做好现场警戒,并协助消防现役官兵灭火。由于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明火很快就被扑灭了,现场无人员伤亡。
火灾扑灭后,民警进入火灾现场,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经过仔细勘察分析,民警发现现场监控视频中曾有一名男子在火灾发生的墙外驻足,同时还有一个朝墙内丢东西的动作。民警反复细致查看,发现男子丢弃的小东西竟是烟头,而且在男子丢完烟头后一小会,火灾现场就有浓烟冒起。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追踪,最终于7月20日中午将嫌疑男子抓获归案。
当民警出现在眼前的一瞬间,男子还一脸震惊,不明白警察为何会“找上门”。而在民警告知火灾情况时,男子才恍然大悟。据嫌疑男子江某交代:7月12日下午15时许,自己刚下班,来到了休息区休息,坐在藤椅上抽烟玩手机。在抽完烟后,只顾着看手机,在没有将烟头熄灭的情况下随手往外一抛。如此随意的动作竟引发了火灾,江某后怕不已,在庆幸现场无人伤亡的同时追悔莫及。目前,江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摄氏度,中心温度可以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而一般的可燃物(如纸张、棉花等)的燃点都在130至350摄氏度,因此烟头很容易引发火灾,吸完烟后要及时掐灭烟头,切勿随手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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