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领时限……在临安生娃,这些福利政策收好了

@临安人社 近日组织开展了“以党建标准化”促“业务标准化”,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梳理推出了社保日常小字典——"社保便民知识百问百答",满满的干货。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生育保险类知识。

生育保险类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我区生育保险待遇?

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正常参保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其中生育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

二、目前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何算?

答:1、足月产或早产的按128天计发,有剖宫产或助娩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增加15天;

2、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发;

3、不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发。

三、目前我区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包括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四项。

四、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如何计发?

答: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五、生育待遇的申领时限是多久?

答: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2个月内,向区社险办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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