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芦溪男子拖欠老人家10头生猪钱不还,庭审当日竟还不到场!

黄某(化名)在2008年9月向熊某(化名)购买了10头生猪,总价为18600元,后黄某支付了2000元,并于同年11月28日就余款16600元出具欠条。但后来由于黄某长期避而不见,直至10年后即2018年5月,黄某才承诺近期付款,但仍然未付。

此时的熊某已是花甲老人,为了讨回这笔长达10年的欠款,不得不向芦溪法院起诉,要求黄某支付剩余16600元。在审理过程中,黄某经芦溪县人民法院合法传唤,却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芦溪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黄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熊某支付剩余生猪款1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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