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14时许,该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嫌疑人陈某某有吸食毒品嫌疑,遂将其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对自己于2018年7月9日在汉滨区巴山东路一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现场对陈某某尿液检测结果为冰毒阳性。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处罚。随后办案民警在掌握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的线索后,决定对案件继续深挖。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供述了自2017年至2018年多次在汉滨区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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