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报复前东家 男子为泄私愤删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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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定海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据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30岁的张某,来舟山务工多年,曾在宁波一汽车服务公司任职,该公司主要提供汽车维修、租赁、道路救援等服务,而张某是该公司在舟山区域的负责人。

“我是脑子一热做了这事,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还触犯了法律。”张某说,2016年8月,因与公司闹得不愉快,一气之下辞了职。

回到舟山的暂住处后,张某像往常一样登录公司客户登记系统,发现已经被“销户”。他感到非常不平衡,认为该公司舟山区域的客户都是自己一手经营积累起来的,自己却被无故辞退。于是,他便通过之前一个同事的账号登录系统,并删除部分舟山地区的财务结算对账单、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等数据。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登录IP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事后,该汽车服务公司因恢复被删除的数据,而产生技术服务费用17,000余元,另有10,000元左右的客户支付款,张某也未上交公司。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对他人计算机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造成损失超过1万元,后果较为严重,其行为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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