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起付线

7 月 30 日,记者从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起付线,由原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起付标准 600 元 / 人 · 年,根据病种限额支付方式按月(年)分摊的规定,调整为取消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起付标准。

兰州晚报记者 周靖博

通讯员 吕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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