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检察院主动履职督促物归原主服务企业发展

陈军连(中)给办案检察官送锦旗。

正义网襄阳7月31日电(通讯员魏晓晓)“感谢检察官,让我及时领回被盗的东西,成功挽救了一笔大订单。”7月30日一早,浙江快速龙电器有限公司宜城销售部的老板陈军连来到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将一面印有“依法监督、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

7月14日上午8点半,商户陈军连正常开门营业,一进门却发现货架上的物品少了一大片。陈军连第一反应是遇到小偷了,马上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调取监控摄像头发现,14日凌晨,一名男子开一辆面包车停在店门口,通过对面包车跟踪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骆某。随后,侦查人员根据骆某的交待,顺利地找到了被骆某盗走的物品,连同面包车一并扣押。7月2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骆某。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被盗主陈军连是浙江来宜城做生意的外地人,为更好服务企业,于是主动打电话和其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陈军连急切地告诉检察官自己刚好接了一笔订单,客户需要的产品中百分之八十被盗走,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能交货的话,很可能就会失去这个大客户。“物品长期被扣在公安机关,就会影响公司信誉。”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在从快批准逮捕骆某的同时,与公安侦查人员沟通,建议将涉案物品进行拍照登记后送交物价鉴定部门,实物尽快返还给被盗主。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官的意见,并通知陈军连于7月30日上午在公安局领回自己被盗的笔记本电脑、水泵、清洗机、电锤、电钻等价值二万余元五金设备。

“今年以来,我院准确把握上级要求,把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与落实‘鄂检十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针对影响和破坏创新生态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发现问题主动对接等手段,不断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该院副检察长石忠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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