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贵阳官井巷的穆女士向记者求助,自己刚买的二手房才住一个月,却被告知存在偷电行为,不仅被断电二十余天,还要缴纳 5000 元罚款,她表示很委屈。
今年 3 月,穆女士经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官井巷的二手房,并于 6 月 5 日入住。6 月 28 日,穆女士准备给水电煤气过户时,却因为查不了用电号无法过户,前房主也以记不清为由未提供资料,她只好求助供电局。
在工作人员的排查下发现,穆女士家的电似乎另有 " 源头 ",并在总表处发现多出了一根电线。原来,穆女士买的房是 1996 年的老房子,当时的电表是整栋楼一个总表再分多个小表,不知何时,在总表处多出了一根电线。
这根电线从哪来?穆女士表示自己不知道。" 我问过前房主,他自己常年将房子通过中介租出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清楚是哪一位房客偷了电。更令人诧异的是,这根电线没有经过电表,因此无从得知这个电被偷了多久。7 月 6 日,工作人员将多余的电线带走,穆女士家便停了电,这一停就是二十几天。
" 供电局要罚款,但我没偷电,前房主知道要罚款就不接我电话!" 穆女士很委屈,才住了一个月,便要面对供电局的罚款,甚至断电,她觉得自己背了黑锅。
为了通电,无奈之下,穆女士和供电局进行协商。7 月 26 日,以最低罚款处置,穆女士缴纳近一千元的罚款之后,家里才通了电。
△穆女士收到的新户号单
针对此事,记者询问了律师。贵州观合律师事务所朱驿琨说,因没有办法证明偷电的线是何人所架,因此只能先由房主承担责任,后期再由房主之间依靠手中的证据互相追责。因此,朱律师还提醒,个人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追究清楚各项细节,避免日后发生财产、物权纠纷。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玲
编辑 柴潇蕾
编审 黄聪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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