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清晨,潍莱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青新高速郭庄收费站设岗查酒驾。5点5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准备驶入收费站,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快检,显示有酒精。民警随即要求该驾驶员曲某靠边停车并熄火,下车进行进一步检查。
面对检查,曲某说自己是昨晚七点多喝的酒,一直喝到八点左右,但是因为今天早上要送自己孩子去机场坐飞机,于是开车上路来送孩子。当民警带曲某进行进一步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精确测试时,曲某妻子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钱来,并小声嘟囔着“照顾照顾”,但这一行为被民警拒绝,见到一次不好用,该女子又将钱直接塞到了警车的后备箱,但被再次拒绝并被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随即,民警对曲某进行了酒精精确检测,检测结果为曲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毫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员曲某因酒后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且驾驶证将被记十二分并暂扣六个月。
编辑:董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