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上班遭车祸算不算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

江苏南通男子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保洁员,他的工作时间为早6点至11点。为做好本职工作,他每天5点就到公司上班。今年6月14日4:40分,王某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交警部门认定他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伤愈后,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公司却认为其违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究竟该如何认定?

工伤赔偿一直是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劳动者在正常的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损害的属于工伤无疑,但是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的纠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是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种说法比较宽泛,具体还要综合案件情况来看,比如下班后顺路到菜市场买点菜,就属于在“上下班途中”。

问法网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男子虽然是早6点上班,但为了干好本职工作提前一段时间上班,属于“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内,发生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完全合理合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带哪些材料?

首先是由用人单位来帮助劳动者提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起,劳动者也可以自己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诊断证明、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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