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轻信陌生来电 为证清白被骗 3万

十堰的李女士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冒充外地警察,并称其涉嫌犯罪,李女士为证自身清白,按照对方指示,告元知了银行卡的相关信息,一步步落入陷阱,最终损失3万余元。

7月26日10时许,李女士急匆匆的跑进了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值班室里,见到民警,她连忙说:“我刚刚被冒充是福建的警察骗走了3万多块钱,我现在很害怕,请求帮助。”民警立即将其带至询问室了解情况。

据了解,事发当时,李女士正在家里休息,突然接到一个手机号码为+88180****6543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十堰市公安局的警察刘某,刚刚接到福建警方发来的一起诈骗案协查通告,福建警方已经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在其手机微信里发现了李女士的相关信息,怀疑李女士参与其中,所以请十堰警方配合调查。

李女士解释说自己根本不认识王某,不清楚他手机里为什么会有自己的信息。听罢,刘某突然很严肃的批评李女士,辩解是无力的,要拿出证据来,并以调查案件为由,询问了李女士的经济状况并称稍后会有福建的民警打电话过来问询。

几分钟后,李女士接到号码为+882983***813的电话,对方自称是福建省某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的杨某,他说王某涉嫌的那起诈骗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现需要李女士提供银行卡相关信息配合调查,只有这样才能自证清白。

得知李女士在家中时,杨某又以需要保密为由,让李女士带上银行卡和电子密码器去宾馆开了一间房独自一人待着,期间和她一直保持通话,后让李女士按照要求一步步操作,将电子密码器的数字报过去,直至手机收到银行客服发来的转账提示短信,李女士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但为时已晚,卡里3万余元的存款已全部被转走,李女士连忙报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警方提示,公检法等机关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询问市民,更不会以保密为借口要求市民把钱转移到安全账户,市民有任何疑问应及时拨打110进行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通讯员 范富君)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