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可以说是人们日常出行“神器”!
每次堵车望眼欲穿时
总有电动车从旁边穿梭而过
电动车因轻便、快捷
受到很多人的青睐
但是!但是!但是!
家里面有电动车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
国家本次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
属于全文强制性标准
意思是凡是达不到要求的
都要被否决掉!
下面先跟着脚哥~
来看看新标都有哪些吧!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整车质量(含电池)
不得超过55千克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实施后将如何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不给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
量留下空间;还增加了车速提示音,解决了群众诟病的电动自行车声音小、速度快,从背后靠近时不能提前预警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的尺寸和重量为什么必须加以限制?
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得大于1.25m,车体宽度不得大于0.45m,整车重
量(含电池)不得大于55kg。主要是考虑近些年,部分“超标车”车体越来越长、越来越宽,重量越来越重,外观和性能都逐渐摩托化,严重挤占了非机动车道的空间,这类超大车辆极
易与其他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发生碰撞。同时,如果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过重,碰撞时由于冲击力较大,将给对方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为确保交通安全,必须对电动自行车的长度、
宽度以及整车重量加以限制。
电动自行车为什么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如果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在产品形态、动力来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与电动轻便
摩托车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也就无法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电动车虽然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在日常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路面上横冲直撞、充电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乱停放等等。严格实施新标准,不合格的电动车不让卖,从源头上不让超标车进入市场,这才是管理电动车乱象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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