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3日,李某江从佛山回到祖籍地丰顺县建桥镇新和村,与家人一同上山拜祭其父亲,却不料因此引发了山火!最终,他不仅要被追究刑责,还要承担复绿费用。这火究竟是怎么烧起来的呢?
山火被扑灭后,李某江也因涉嫌失火罪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0日转为取保候审。昨天上午,该案在丰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那么,这山火究竟是如何引发的呢?
被告人李某江说:他的父亲去年过世了,按照老家的风俗,要回来家祭拜,去年开始便前去拜祭。
李某江说,他一直都在珠三角生活,以往拜祭先人也是奉上一束鲜花以表心意,但父亲毕竟离开不久,他与家人便按照当地风俗进行了祭拜。
事发时,自己跟另外两位家人带上拜祭品前去,按照风俗,放了鞭炮,没想到鞭炮弹到杂草上,因而引发了山火。
爱心时间
爱心时间
按照李某江的说法,发现有火星后,他与家人立即进行扑救,无奈当时有风,火势越烧越大,根本就不受控制。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终,山火烧毁林地面积178.5亩。而李某江也因此不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被损害的42.1亩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复绿费用。
公益诉讼起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为恢复受损害的生态公益林的功能和作用,被告李某江依法应承担对受损害的42.1亩生态公益林的复绿费用33680元。
案件虽不大,但却值得我们深思,并引以为戒。本案法院也将择日做出判决。
▶每天凌晨,两对夫妻偷偷摸摸潜入工地干这事,结果招来警察……
“
版权归《民生820》所有,如需引用请联系我们
记者:谢思、小亮
责编:钟媛
编审:祖全
审核:展鸿、婉超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